趸交
一次完成缴费,没有未来保费安排;三种方案中全期总保费最低。建议书另列首年1%推广折扣,折后为USD 349,375.95,是否适用以推广条款为准。
趸交、5年交、10年交,不只是在比较“每年交多少”,更是在选择总成本、持续缴费责任与资金流动性之间的次序。
三种方案均采用《盈传创富保障计划3-优选版》,投保时保险金额为150万美元。差异主要来自缴费期:交得越快,总保费越低;拉长缴费期,则可降低前期现金占用,但需要承担持续缴费责任。
一次完成缴费,没有未来保费安排;三种方案中全期总保费最低。建议书另列首年1%推广折扣,折后为USD 349,375.95,是否适用以推广条款为准。
把投入分布在五年内,首年占用明显低于趸交;全期基本保费USD 462,075,缴费责任持续至66岁。
首年资金压力最低,早期“已缴保费口径”的保障杠杆最高;全期基本保费USD 514,200,缴费责任持续至71岁。
横轴为年龄,纵轴为美元金额。可切换查看累计已缴保费、总退保价值及总身故金额;带“总”字的价值包含非保证特别红利。
三种缴费期分别完整展开,便于逐行对照。身故杠杆率=总身故金额÷累计已缴基本保费,仅用于展示当期倍数,不等同保证倍数。
| 保单年末 / 年龄 | 累计已缴保费 | 保证退保价值 | 总退保价值* | 保证身故金额 | 总身故金额* | 身故杠杆率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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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保单年末 / 年龄 | 累计已缴保费 | 保证退保价值 | 总退保价值* | 保证身故金额 | 总身故金额* | 身故杠杆率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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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保单年末 / 年龄 | 累计已缴保费 | 保证退保价值 | 总退保价值* | 保证身故金额 | 总身故金额* | 身故杠杆率*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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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预期回本”指总退保价值达到累计已缴基本保费,包含非保证特别红利;“保证回本”仅比较保证退保价值与累计已缴基本保费。
首日退保价值为USD 282,330,仍低于一次性基本保费。
缴费完成后的第3个保单年末,演示总退保价值略高于累计保费。
缴费期最长,预期回本节点也相对更晚,应保留完整缴费能力。
三种缴费期共享同一产品机制,差别主要在保费节奏及对应的保单价值表现。
第10个保单周年日前,保证身故赔偿为基本计划名义金额的100%;其后按条款在保证现金价值、到期及已缴保费总和、名义金额指定比例三者中取较高者,并加入适用的特别红利及已锁定特别红利。
自第15个保单周年日起,可在每个保单周年日锁定部分特别红利现金价值,累计锁定比例上限为50%;已锁定金额可累积,但积存利率并非保证。
如获认可证明受保人患末期疾病,并极有可能在12个月内因此身故,可按条款预支身故保障;本公司同类保障的总赔偿上限及保单价值调整均以正式条款为准。
保单签发日或生效日(以较后者为准)一年后,如确诊指定疾病,可按条款一次选择把当时最多100%的特别红利现金价值锁定,并作为累积已锁定特别红利。